专门人民法院
专门人民法院读音为 zhuān mén rén mín fǎ yuàn。意思是: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。不按行政区划设立﹐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。1983年9月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》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﹐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﹐不作具体规定﹐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。
繁体專門人民法院
拼音 zhuān mén rén mín fǎ yuàn
注音ㄓㄨㄢ ㄇㄣˊ ㄖㄣˊ ㄇㄧㄣˊ ㄈㄚˇ ㄧㄨㄢˋ
词语解释
- 1.世代相沿的奴仆。2.明清时在安徽宁国府地区,往往有某姓村民世代为另一姓村民服役的习俗,谓之世仆。
网络解释
- 世仆
- 世仆(世仆)的拼音是shì pú ,注音是ㄕㄧˋ ㄆㄨˊ,是一种户政名,即清初“贱民” 之一, 亦称 “庄仆”、“伴当”、“细民”,即指一家一姓世世代代为另一家之奴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