棉阳学准
五卷。清代蓝鼎元(1680-1733)撰。蓝鼎元见《平台纪》条。此书成于雍正戊申年(1728),作者以普宁知县署理棉阳(今浙江潮阳),作此书作为训导当地学校士子而用。卷一为“同人规约”,卷二为“讲学礼仪”、“丁祭礼仪”、“书田志”,卷三、卷四为“闲存录”,卷五为“道学源流”、“太极要义”、“西铭要义”。此书是一部地方封建教学规范。收在《鹿洲全集》内,有雍正、同治、光绪三种本。
五卷。清代蓝鼎元(1680-1733)撰。蓝鼎元见《平台纪》条。此书成于雍正戊申年(1728),作者以普宁知县署理棉阳(今浙江潮阳),作此书作为训导当地学校士子而用。卷一为“同人规约”,卷二为“讲学礼仪”、“丁祭礼仪”、“书田志”,卷三、卷四为“闲存录”,卷五为“道学源流”、“太极要义”、“西铭要义”。此书是一部地方封建教学规范。收在《鹿洲全集》内,有雍正、同治、光绪三种本。
官阶名。清初武职正四品之封赠,乾隆五十一年(1786)改为昭武都尉。
【介绍】:刘禹锡《九日登高》诗句。诗作于被贬朗州时期。二句寓情于景,直抒自己遭贬的感受。上句言世路之险恶,下句哀君王之难见,化用屈原《哀郢》“哀见君而不再得”意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源见“季孟之间”。不上也不下,指不得重用。宋苏轼《次韵王定国会饮清虚堂》诗:“何人可复间季 孟,与子不妨中圣贤。”
【介绍】:见张观。
北周.庾信《庾子山集》卷二《哀江南赋》:“彼凌江而建国,始播迁于吾祖,分南阳而赐田,裂东岳而胙土。诛茅宋玉之宅,穿径临江之府。”北周.庾信逃遁到江陵后,曾在战国时楚大夫宋玉住过的地方诛茅(剪除茅草为屋
【生卒】:?—前143文帝孙,梁孝王子。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梁孝王死,窦太后甚悲,景帝遂分梁国封其五子为王,他被立为济阴王。立一年卒,无子,国除,地入于汉,设为济阴郡。(,参见《史记》)
官名,汉置,为左、右二丞之合称,俸四百石,掌录文书期会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参看“尚书左丞”和“尚书右丞”条。
见“韦贤”。
官名。辽朝北大王院官员,在北院太保下。原称北院梯里己 (即惕隐) ,太宗会同元年(938)改称司徒。